攀钢权证尚有套利空间
www.hqcj.com.cn 2008-11-20 11:07:03
宋绍峰 长城证券
引人注目的钢钒GFC1(031102)能否赶上“现金选择权”的财富末班车即将水落石出。我们认为已具有八成把握,逻辑在于: 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规定,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时间不得少于五个交易日,而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在实施前的前3交易日公布。11月18日、19日公告未发出,权证投资者获得利好可能已成事实。而有关对现金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及重组的新进展消息至今仍未放出,说明重组方可能仍未做好准备。但这次重组事关重大,政策面倾向现金选择权在权证行权后才实施,保护权证持有者利益。同时,鞍钢公司历来现金充沛,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达80多亿,对包括收购权证行权新增股份在内的、可能需要的百亿规模资金不是太尴尬。已有中行表态愿意设计精致的结构化理财产品帮助消化巨额收购资金。
针对权证持有者,照目前价格6.730元买入,行权后获得股票,再行使一次现金选择权将股票以9.59元卖给鞍钢,则盈利至少为每权证13.6%或每权证0.916元,如果两年后以二次现金选择权价格之10.55元卖给鞍钢,则获利至少30.9%或每权证2.076元。但若考虑行权购买股票的现金,则会摊薄收益,这样采取一次现金选择权对应的资金盈利为8.6%,采取两年后以10.55元卖出的二次现金选择权对应的资金盈利为19.4%。以上收益略去细微的手续费用计算。
不过,注意权证上涨到7.646元即不具备套利价值,而且要留有资金行权。此外,也不排除权证现金选择权最后生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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